贵州省2005年高考录取分数线
一、普通类
批次 理工类 文史类
一批 536分 556分
二批 459分 476分
二、艺术类
我省高考艺术专业本科录取分数线划定,本科师范类:美术、设计类为320分,音乐、表演类为320分;本科非师范类:美术、设计类为300分,音乐、表演类为300分,舞蹈为240分。
三、体育类
我省高考体育专业本科录取分数线划定。统招本科(含第一批和第二批本科院校)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定为:体育专业总分为90分以上(含90分);文化总分为体兼理303分以上(含303分),体兼文377分以上(含377分)。